南充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公開征求《南充市科技計劃項目自主驗收管理辦法(試行)》意見建議的公告

時間:2024-08-21 11:17 | 來源:市科學技術局

南充市科技計劃項目自主驗收管理辦法

(試行)(征求意見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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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制定依據(jù)。根據(jù)《國務院關于優(yōu)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績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fā)〔201825號)、《科技部等6部門印發(fā)〈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相關自主權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科發(fā)政〔2019260號)、《四川省科學技術廳等6部門印發(fā)〈關于擴大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科規(guī)〔20202號)、《四川省科學技術廳關于印發(fā)〈四川省科技計劃項目驗收暨績效評價工作規(guī)程的通知》(川科20242號)和《南充市科學技術局關于印發(fā)《南充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的通知》(南市科發(fā)〔20217號)精神,為優(yōu)化市級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特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適用范圍。本辦法適用于部分專業(yè)性較強、項目管理規(guī)范的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高校、科研院所牽頭承擔的財政支持經費5萬元(含)以下的市級科技計劃項目。自主驗收權限由南充市科學技術局(以下簡稱“市科技局”)負責授權委托,項目承擔單位負責具體實施。

第三條 ?驗收費用。驗收過程中發(fā)生的包括專家評審、交通差旅、檔案保管等項目驗收費用均由自主驗收單位負責保障,單位不得向項目負責人收取任何項目驗收費用。

第四條 ?監(jiān)督管理。自主驗收單位由市科技局委托確定,并對其工作開展監(jiān)督指導。

第五條 ?自主驗收工作內容

(一)驗收指標。各自主驗收單位按照《南充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規(guī)定的評價指標及評分標準開展驗收工作。

(二)驗收內容。一般包括技術和財務兩個部分。技術部分主要指任務合同書中約定的主要目標任務、考核指標等任務完成情況。財務部分主要指資金管理與使用等情況。“包干制”試點項目,先開展技術驗收,結論為合格的不再對財務進行驗收;其他項目技術驗收和財務驗收合并進行。

(三)驗收形式。根據(jù)項目特點和工作實際,可采取會議驗收、現(xiàn)場驗收、遠程驗收等形式開展驗收工作并形成綜合驗收結論。驗收專家選取需嚴格遵守回避原則(回避原則請參照《南充市科技評審專家?guī)旃芾磙k法(試行)》執(zhí)行,專家數(shù)量不得少于5人且為單數(shù),原則上應邀請外單位專家參與,以技術專家為主、財務專家為輔,不需要進行財務驗收的項目可以不聘請財務專家,專家原則上應從南充市科技專家?guī)?/span>或四川省科技專家?guī)斐槿 ?/span>

第六條 ?自主驗收工作流程

(一)提交驗收申請。項目任務書到期后1個月內,項目負責人在“南充市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填寫項目驗收申請表、驗收報告和主要指標完成情況對照表,上傳相關附件資料后,將在線填報資料和上傳資料全部導出打印歸集成冊(不裝訂),報項目承擔單位初核

(二)材料審核。自主驗收單位對驗收材料進行審核,對審核不合格的項目驗收材料明確整改時限,對審核合格的項目驗收材料在2個月內完成驗收。

(三)組織驗收。自主驗收單位自行組織開展驗收工作。項目驗收結論包括“通過”和“不通過”。采取評分制方式,驗收評價總分為100分(技術評價60分,財務評價40分)?!鞍芍啤痹圏c項目只進行技術評價,技術評價高于36分,項目承擔單位未發(fā)現(xiàn)項目財務問題,其驗收結論為“通過”;其他項目需同時進行技術評價和財務評價的項目,技術評價高于36分而且財務評價高于24分,其驗收結論為“通過”。否則,驗收結論為“不通過”。

(四)整改后驗收。對驗收專家組認為暫不具備通過驗收條件或財務驗收存在嚴重問題的項目,原則上有1次整改機會。項目負責人應當在接到整改通知后于1個月內完成整改,并提請重新組織驗收。整改到位的驗收結論為“整改后通過”,整改不到位的驗收結論為“不通過”。專家組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依據(jù)《南充市科技計劃管理辦法》規(guī)定,按照《南充市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理。

(五)完成驗收手續(xù)。自主驗收單位在收到驗收申請后,2個月內完成自主驗收工作,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填報驗收結論和上傳驗收評價相關材料,并將驗收相關材料(包括驗收報告及相關附件材料)紙質件裝訂成冊(一式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驗收機構(南充市生產力促進中心)備案。

)審批結題。驗收機構將驗收材料送市科技局相關業(yè)務科室,業(yè)務科室報分管領導簽注結題審批意見、蓋單位公章,驗收機構在“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上簽署項目結題結論,“科技管理信息系統(tǒng)”同步向項目負責人發(fā)送短信提示項目結題信息。

)檔案管理。驗收材料(一式一份)由市科技局驗收機構統(tǒng)一存檔保管。

第七條 ?項目結余資金處置

項目驗收結論為“通過”的項目,項目結余資金按規(guī)定留歸項目單位使用。項目驗收結論為“不通過”的項目,項目結余資金按原渠道退回。財務評價意見中明確應退回的資金,按原渠道退回

第八條 ?工作要求

(一)各自主驗收單位每年1231日前向市科技局資管科報送年度驗收情況綜合報告,報告內容包括驗收項目數(shù)量、資金總額、驗收率、通過率、結余資金、退回資金、項目清單、績效評價等情況。

(二)各自主驗收單位要強化日常監(jiān)督和過程管理,本著實事求是精神,嚴格遵守科研誠信有關規(guī)定,不得遷就包庇任何科研失信行為,確保自主驗收政策取得實效。對遷就包庇騙取南充市財政科技資金的行為,市科技局將按照《南充市科研失信行為調查處理辦法(試行)》給予處理。對自主驗收組織實施不規(guī)范、不嚴謹?shù)膯挝唬锌萍季謱⒉扇∈栈刈灾黩炇諜嘞?、限制單位和個人申報科技計劃項目等措施予以嚴肅處理。

(三)市科技局將對自主驗收工作進行督促指導,適時對驗收項目進行抽查,及時匯總自主驗收工作的經驗和做法,不斷完善自主驗收工作及相關政策。

(四)各自主驗收單位在開展工作過程中若遇到其他問題,可參照《南充市科技計劃項目驗收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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